各学院:
根据国家、辽宁省相关政策,学校即日启动2019年1月本科毕业生毕业、学士学位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标准
1.毕业审查标准: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以学生所在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学士学位审查标准:按照《大连民族大学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大连民族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补充说明》文件要求,审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工作要求
1.文件规范:严格按照范本提交审查报告、附表及相应电子文档。
2. 告知义务:对本次时间节点未能达到毕业要求、不符合授位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与其共同确认欠修课程及学分、暂未授位的原因等。
3.时间节点:本次审查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1月16日12时。
三、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于开爽 联系电话:87188626(5626)
电子邮箱:yukaishuang@dlnu.edu.cn
毕业、学士学位审查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做好相关工作。
上一条:关于发放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进程表及课程安排表(初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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