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和工作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情况。具体检查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以及可以反映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的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

二、检查要求与步骤

1.指导教师初查

指导教师应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要求,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负责制,尽早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工作质量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及内容进行严格的初查。

2.专业及学院检查

在指导教师完成初查的基础上,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中期检查实施方案(包括检查形式、参与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地点等),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好检查工作。在专业及学院检查中,要把“互检”作为重要原则,即:学生不能在自己的指导教师小组接受检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三、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1.各学院应于2019年4月25日(第八周周四)前将本单位的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于2019年5月10日(第十周周五)前将本单位各专业的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含经中期检查确认需要整改的学生名单)(附件1)报教务处。

3.本次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批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在学校此次中期检查总的时间框架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4.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中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至少与学生共同记录6次检查指导情况”的相关要求,截至中期检查结束,“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的过程管理记录原则上应不少于3次。

四、“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服务

1.为方便各学院在“互检”过程中组织教师在线调阅“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的检查材料,教务处将于近期根据各学院的个性化需求为各专业提供若干临时账号,这些临时账号可供教师在系统中查询到相关受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针对有学院规定学生参加中期检查必须提供纸质材料的情形,系统也支持在线导出功能,可供打印相关纸质材料。

2.需要报备的本单位“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电子版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3.在中期检查(包括毕业设计工作后续其他阶段)如遇根据指导教师或相关专家建议及整改意见,需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包括已经审核的材料)做出修改的情况,系统提供了更加柔性的修改流程(见附件2)。

五、后续工作

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拟采取网络抽查方式,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单位在中期检查结束后,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等)在系统中的完整性。

联系人:王祥灵 电话:8753273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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