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7月14日-9月2日。

9月2日17:00前返校并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9月1日(星期六)、9月2日(星期日)为公共课补考时间,各学院补考在第一个教学周完成。

(二)教职工:7月16日-8月30日。

8月31日上班。9月1日(星期六)、9月2日(星期日)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安排(班车正常)。

二、值班安排

(一)暑假期间,学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每周一、周三上午办公。

(二)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值班,并于7月11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5013。

(三)开发区校区和金石滩校区分设总值班员,开发区校区值班电话:87656021;金石滩校区值班电话:87557110。值班时间为每日早8:00至次日早8:0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于上级通知或重要电话、急办事项、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尽快报告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

(四)暑假期间两校区班车时间:每天8:00开发区校区发车,17:00金石滩校区发车。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暑假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假前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尤其要注重出行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学校重申“禁止私自下海(江河、水库等)野浴”的规定,要普遍进行一次以用电、防火、防盗、防汛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部门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2.切实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暑假学生工作组,负责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教育、后勤保障、安全保障和文体活动的组织安排。严禁学生外出酗酒,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假期留校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并确保学生安全。

3.武装保卫部要采取切实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处理。要加强假期的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

4.后勤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好防汛工作,妥善安排好假期在校学生的食宿,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保证饭菜质量,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及时删除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运行。

(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或负责人外出要按要求向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电话:5015,13384114201)。假期中如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当天的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报告。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手机要全天开机,确保联络通畅。

大连民族大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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