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启动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积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积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积分申报工作的依据为《大连民族学院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积分核算细则(修订)》(大民院发〔2014〕1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与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大民校发〔2016〕85号)。(以上依据见附件1)

2.教育教学积分包括奖励积分和考核积分两部分。

二、工作要求

1.教师应在所属单位(部门)申报积分,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需严格审核本单位(部门)上报的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由多人完成的项目或成果,应由项目或成果的负责人确定积分的分配额度。

4.积分不能在教学单位之间或教师个人之间重复计算。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明细

(1)《2018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积分明细表(除指导学生成果奖励类)》(见附件2);

(2)《2018年度指导学生成果奖励类教育教学奖励积分明细表》(见附件3);

(3)《2018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积分明细表(除大创项目类)》(见附件4);

(4)《2018年度大创项目类教育教学考核积分明细表》(见附件5);

(5)《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积分统计表》(见附件6);

(6)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明细表顺序排序)。

2.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部门)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开发区校区教务处A311室同时将附件2-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iangling@dlnu.edu.cn。

(2)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3)联系人

奖励积分(除指导学生成果奖励类)

联系人:王祥灵,电话:87532735(5735),

考核积分(除大创项目类)

联系人:程晓伟,电话:87562523(5523)

指导学生成果奖励类奖励积分及大创项目类考核积分

联系人:付杰,电话:87509352(535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1月本科毕业生毕业、学士学位审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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