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根据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下发《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和《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表(初稿)》(以下简称进程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确定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任务书和进程表中的教学任务、教学对象、课程学时、学分等内容,确定任务书中的任课教师、上课起止周等具体内容。

2.各单位的专业限选课及任选课,由各单位提前组织好专业方向选择等前期工作,进行选课人数统计(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不能开课),确定开课计划,保证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

3.除单独开设的实践、实验课外,其它实践、实验环节由各单位根据排课结果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任课教师安排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学校在编人员,因课程特点等原因需聘请校外人员讲授的课程,应在任务书录入前确认教师并履行外聘教师聘任手续。由多个教师共同主讲的一门课程的分班情况在“任课教师”栏中注明并注意各年级学生校区安排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请在任务书“备注”一栏里注明。

三、上课起止周及教室类型的确定

1.各单位应根据相关课程内容、知识点连贯性等因素确定课程先后修读顺序及课程起止周和周学时,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反馈结果进行审核,合理安排。

2.各单位应根据教学任务实际需要,填写“多媒体”、“语音室”、“实验室”等内容。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任务书的填报。

2.任务书、进程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5月31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A313办公室。

3.审定后的任务书、进程表不得更改,并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依据,交由校档案室存档。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87509390(5390)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安排工作,严肃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 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

2. 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表(初稿)

3. 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区安排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2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学期开班重修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 大连民族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大连民族大学金石滩校区

邮编:116650    辽ICP备08006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