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的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凸显优秀毕业设计成果,切实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1.检测范围及复制比要求
全校各专业2019届毕业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参加本次检测。
复制比原则性要求为最高不超过30%。各学院可在此原则性要求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检测复制比要求。
2.检测方案
各学院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主要包括检测人员组成、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范围、检测方式、检测篇数、复制比的要求、对未达到要求者的处理意见及检测结果异议复议等。
3.检测方式
本次检测工作使用“PMLC大学生抄袭检测系统”,各学院子账户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务处统一分配。教务处根据学院确定的检测篇数分配检测数量,请不要将系统挪作他用,如有特殊需要,可向教务处申请增加检测篇数。
4.检测结果存档
学生的最终检测结果,要打印报告单,由指导教师书面签字确认后,各专业集中留存备查。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与成绩评定
1.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在线备案。
2.实施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毕业答辩组织机构、毕业答辩流程、成绩评定办法、毕业答辩分组情况、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地点分配、答辩小组教师及学生的分组情况、本学院对答辩的有关要求等。每个答辩组教师中应有1名校外企业或行业专业人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在线创建答辩组的工作。在线创建答辩组之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支持指导教师在线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在线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答辩意见在线填写及导出打印等工作(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1)。
3.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按100分制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可支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初稿的导出,为保证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仍然在学校的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学校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相关记载,是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权威记录。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按专业进行,评选数量不超过各专业实际答辩人数的5%,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在参加答辩且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学生中评选产生。
校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推荐产生,推荐名额不超过校内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校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要突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质量和规范性。对于指导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效显著的校外指导教师,经所在学院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授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校外指导教师”称号(不占校内指标)。
优秀学术成果指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取得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知识产权、成果社会采纳等成果,成果取得时间原则上需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具体申报标准见附件2)。
四、工作进程及材料报备
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在6月初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截至第16周,答辩工作需在6月21日前进行,并于6月21日17:00前报备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之外的所有相关材料。
请按截止时间报备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方案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以上1-2相关材料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在线报备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
3.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含优秀论文摘要,撰写规范见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术成果奖等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在线申报截止时间是6月21日17:00。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学术成果奖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及详尽的佐证材料也需在6月21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校内专家评审。申报表及汇总表均可在系统直接导出打印。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在管理系统中的在线提交截止时间是6月28日17:00。
联系人:王祥灵 联系电话:87532735(内线5735)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版权所有 © 大连民族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大连民族大学金石滩校区
邮编:116650 辽ICP备08006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