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整体安排及相关流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图像采集工作

1、图像采集对象:

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

2、图像采集注意事项:

毕业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刷证采集图像。图像采集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不得化浓妆,应服从摄影师安排,确保图像采集质量。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有序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本学院图像采集过程中,要有专人始终在场维持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进行。

3、图像采集时间:

2018年12月5日,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地点见附表。

4、图像采集费用:

按照中国图片社的要求,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收费统一规范为每人17元。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收好费用,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按照采集人数将费用统一交至校教务处。

二、 毕业生网上确认图像信息工作:

毕业生图像由新华社直接上传至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每名学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进行图像信息校对,同时校对本人学籍信息,校对网址:xjxl.chsi.com.cn。学生不上网进行校对,学校将无法提交毕业数据,出现任何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1、照片或信息出错

(1)学信网上没有照片

a.有两个信息窗口,一个是“找找看”,点开,找到自己照片后点击确认,二十四小时后就会上传照片;

b.若“找找看”里没有照片,网上显示第二个信息“请联系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可能是两种情况;一个是自己没有参加采集照片;另一种可能是数据还没有传到教育部网站。只能过一些天再上网查看;

c.若没有显示上面两个窗口,请换一台电脑,或改用360浏览器和搜狗浏览器;

(2) 学生的信息有误,或照片“张冠李戴”

请联系学院的负责老师,学院统一上报学校主管学籍的老师。

三、 补拍工作:

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学校集中拍摄的毕业生,须参加辽宁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集中补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辽宁省政协对过路口北)。

因在外实习未能参加学校集中采集的,可去当地新华社采集,注意只能去新华社采集,并及时把所采集照片的纸质及电子版照片交至学校.如果未按时补拍导致网络注册毕业证发放延迟,由学生个人负责。

联系人:于开爽 电话:87188626(5626)

附:2019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日程安排

上一条:关于大学体育二、大学体育四课程补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秋季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 大连民族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大连民族大学金石滩校区

邮编:116650    辽ICP备08006090号